为全面部署2015年度认证和实验室监管工作,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认证和实验室监管工作,5月26-27日,省质监局在合肥举办2015年度认证和实验室监管业务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全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质监局分管副局长、认证和实验室监管科长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认证和实验室监管工作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省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2015年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和安徽质量大会精神,按照“创优服务、创新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放、管、治”三位一体为构架,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多元共治,积极探索认证认可工作新模式。

李壮在讲话中对2014年我省在完善安检机构分类监管,优化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认证市场监管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化这“四大质量管理基础”集中在质监部门,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出发,从质监事业长远发展出发,认清新形势、肩负新使命,把认证认可工作做实、做好。
李壮强调,一是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跟上“质量时代”新步伐,要坚持“放、管、治”三管齐下,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切实改进政府质量监管方式,着力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二是准确把握法治质检新要求,践行认证监管新规范,依据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三是准确把握体制调整新格局,突出认证认可新地位。顺势而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认证认可工作,要处理好大胆改革与稳定队伍的关系、处理好尊重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与加强认证认可业务统一管理的关系、处理好维护大局与有所作为的关系、处理好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与加强基层基础的关系,尽快建立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认证认可工作新秩序。四是准确把握监管队伍新变化,强化队伍建设新措施。各级认证认可监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职能和作风,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探索建立认证认可监管新机制,履职尽责,努力开创认证认可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就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础管理体系认证监管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同时邀请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处负责人就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要求和方法进行了现场讲解和指导,为我省基层局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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